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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:徐培晃
摘要:
〈畫皮〉故事的核心情節,就是以畫皮之舉,變化美女與惡鬼的形象──可見包裝藝術很重要,鬼都知道要鍛鍊藝術涵養。
《聊齋誌異》中許多故事被一再翻拍,〈畫皮〉當是熱門的篇章,近來又被周迅、趙薇的版本再度炒紅。只是電影的開頭雖然註明改編自某某某,但影片與原故事,幾乎只有名稱一樣:畫皮。
所有的情節幾乎全都改寫了,偏偏硬是要留住「畫皮」一名,一者可見蒲松齡訂下的篇名不僅切合原故事,更是深深的,喊到文化群體的心坎裡。從另一方面來說,也落實體現了空有其皮的境界—─什麼都改了,偏偏要守住那張皮,可
見皮之為用大矣。

(以上破題,如果與第二集:〈虛假的春天──我有一張芭比的臉【之二】不止妖,能決定自己的臉〉雷同,純屬故意,絕非巧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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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不同的故事,都要包在同一張皮相底下,也該回看看看原文:

我們的主角王先生(小說裡稱「王生」,在電影裡就直接當成姓王名生,還暱稱為生哥),這位王大哥一大早在走路的時候,遇到一名美貌女子抱著包袱疾走,頓感秀色可餐,於是頓發好心搭訕的問:怎麼晚上一個人走呀?
小說裡既稱「早行」,又說「何夙」,可見是非常之早,大概是早到天色還沒破曉,還是一片暗濛濛,沒人起床做早操的時候吧。沒路燈,天色又暗,換作是我,就算遇到天菜在前,大概也沒那個膽子搭訕,我們王大哥則有勇氣多了,色慾薰心深受愛的力量感召。

這位夜半獨行的正妹,回話也挺有意思的,沒好生氣的回說:「你不過就路人,又不能幫我什麼,問這麼多幹嘛? 」各位看倌瞧瞧(說書人口吻上身),要走在路上突然有人問:「美女/帥哥,一個人呀?」你回不回話?這位正妹不但回了,還鋪了梗給對方接,而王大哥也不負紳士風度的問:「有什麼能幫的呀?」路邊搭訕突然就這麼成了英雄救美,於是把這位身世可憐、被賣到富貴人家而飽受虐待的女孩兒順道帶回家了。

  雖說為善不欲人知,但這救人危難的事,倒也不必偷摸摸。這位王大哥卻見不得光的帶回家,藏在齋房裡。而正妹也清純/眼拙/裝蒜的問道:「家裡沒人嗎?」可見齋房大到讓人以為這就是「家」――蒲松齡側筆一寫,也烘托出大戶人家的氣象――至於接下來的情節就是身體抵房租了。

故事進行到這邊,簡直就是有錢人搭訕兼包養的故事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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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是這位王大哥口風不緊,自己先跟老婆說了(家裡藏了一個人,老婆竟然不知道?究竟是家裡太大,還是有錢人想的跟你不一樣?),而大戶人家的太太,聽到先生在家裡包養了小三(只是三?),非但不哭不鬧不尖叫,首要還是先擔心這位小三的來歷不簡單,怕惹上更大戶的人家――至於這究竟是為家裡著想,還是曲曲折折的想個理由做大老婆的反擊,希望能逼退小三,抑或是兼而有之,這些都不重要了,因•為•沒•用。

按照神怪故事常見的情節,主角有一天在路上走著走著,遇到一名道士或高僧(這次是道士),看到主人公,就露出李組長的表情,眉頭一皺發現案情並不單純,就會說你印堂發黑之類的。而照慣例,主角的第一反應認為這是在騙錢啦!道士也沒多說什麼,只淡淡地講了句:真奇怪,哪有人死到臨頭都不知道,現在毋知死,以後死毋知。

但是人的好奇心是禁不起撩撥的,人家不說不覺得怪,一提了,就越想越怪,王大哥於是偷偷摸摸回到家,大概是想看看,這朵摘回家的野花平常究竟整天在房子裡幹嘛?不看還好,一看就嚇到,原來是個綠臉尖牙齒的鬼怪,「鋪人皮于榻上,執彩筆而繪之。已而擲筆,舉皮如振衣狀,披于身,遂化為女子。」蒲松齡用簡單的幾筆,就生動寫出畫皮的情狀,還不忘強調「舉皮如振衣」,像是把衣服抖一抖之後才披在身上,真是神來一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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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王大哥大概沒這興致欣賞這麼細膩的片段,原本以為摘回家的是朵野玫瑰,殊不知竟然是顆豬籠草,而自己就是飛進豬籠草的笨蒼蠅,嚇得連滾帶爬,「獸伏而出」(好精采的細節),壓低身子溜出去找道士求救。

道士雖然答應幫忙,但是念在這鬼物也是用心良苦,好不容易釣到一個能抓交替的倒楣(色)鬼,每天要在那邊畫皮也是很辛苦地,好歹先前也要苦練過素描水墨油畫的功夫,所以不忍心傷害這鬼物,於是幫忙的方法也很特別――把隨身的拂塵給王生,要他掛在房門口――保證有效,沒效再說。

拂塵這類隨身物(或法器),究竟有甚麼功效,倒很難說。在《聊齋》另一篇名作〈聶小倩〉中,「劍仙」燕赤霞其實從頭到尾沒出手,寶劍啟動自動攻擊模式,咻的一下就把鬼怪殺得落跑,燕大俠就閒閒的在旁邊睡覺。後來燕赤霞把破掉的劍袋送給甯采臣,這劍袋可妙了,掛在門口,等鬼怪一來,劍袋裡就冒出更厲害的鬼物,把敵人抓進去吃掉(吃掉後,劍袋裡就多了一灘清水――真的很像豬籠草……)。其他像《西遊記》裡,一個太上老君的葫蘆就可以把孫悟空搞得七葷八素。

至於《聊齋•畫皮》拂塵的功效……就是拂塵。比較像信物,見物如見人的意思,代表這位王先生是我罩的,識相的話滾遠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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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大哥聽道士說得信誓旦旦,大概以為拂塵是神奇寶貝的等級(沒想到是信物),回到家後掛在房門口,就在房裡躲起來了。等到晚上,聽到門外有聲,王大哥不愧為一家之主,怕死了,命令老婆去看:那名鬼女子站在門口,望著拂塵咬牙切齒,不敢進門(這道士果然有來歷),站了很久才離開,沒多久又回來(描述鬼物不甘心,去而復來,又是一處妙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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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當然,對王大哥可就不妙了,鬼物火大了,一怒之下打碎拂塵,衝進房裡,殺了王生,還把心給挖走了。這時王二哥出場了,趕快去找道士來捉鬼,道士眉頭一皺,再度發現案情並不單純,原來那鬼物畫了另一張皮,變成一個老女人,應徵打掃阿桑,正在王二哥家中。這透露了兩個消息,第一,鬼物對人物畫的掌握非常純熟,不只能畫青春美少女,還能畫垂老歐巴桑,所以能迅速找到下一份工作,果然家財萬貫不如一技在身。第二,大哥慘亡,二哥家還撥空面試新幫傭,有錢人想得果然跟一般人不一樣。

除此之外,還有另一個疑點:回來做甚麼?犯案了,也逃離了,為什麼還要曲曲折折的回來?故事還來不及解釋清楚,就開始了斬鬼行動――破口第一句,道士大喊一聲:孽鬼,把拂塵還給我……(真的很在意拂塵耶),然後手持木劍,畫破人皮,逼出鬼形,再一劍斷首,收拾邪氣。斬鬼任務於是大功告成矣。

全篇〈畫皮〉的情節,大致可分成四段:遇鬼―蒙難―斬鬼―復生。斬鬼之後,情節也就接近尾聲了,改編的電影大致也都將重心放在前三段。但是就《聊齋》的原文來說,則有幽微的變化:情節與篇幅不對等。
就字數來看,遇鬼―蒙難―斬鬼三段合佔約1000字,復生一段單佔約500字,由是觀之,影片中大多被淡處理的復生一段,在小說中,則是重點所在。

而這當中的差異,就是如何復生?在小說裡,復生的過程頗為曲折。道士自言「我術尚淺」,「市上有瘋者,時臥糞土中」這個瘋癲的乞丐或許有起死回生之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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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讓王先生復生,王太太開始了考驗的歷程。找到「顛歌道上,鼻涕三尺,穢不可近」的乞丐後,跪著前行,王太太經歷了三層的考驗:第一層是言語的羞辱,先是調戲王太太人盡可夫,死了一個換一個便罷,幹嘛還要亡夫復活,多礙事。

第二層是身體的責罰。王夫人持續哀求,乞丐惱火了,掄仗便打。而這時圍觀的群眾漸漸多了起來。

第三層則是食穢的考驗。乞丐咯出一手掌的痰,要王夫人吞下去。蒲松齡再度展現極其卓越的功力,描寫吞痰的感受是「覺入喉中,硬如團絮,格格而下,停結胸間」,濃痰如一團棉絮般軟軟的,但又化不開,既硬又軟――又噁心。入喉之後,格格而下(好機靈的形容),最後彷彿化不開似的,感覺濃痰卡在胸口。

大戶人家的夫人,當街被瘋癲的乞丐羞辱責打,既是對倫理制度的挑戰,用人盡可夫調侃喪夫之痛以及婦德教誨;也是階級的逆轉,大戶人家受瘋癲乞丐的折辱;當然也是淨與穢的顛倒,吐出口的排泄成了吞入喉的飲食。
至於街上「市人漸集如堵」,大批的旁觀者,不僅讓公與私錯位,在無可/無力解釋的情況下,王夫人為夫忍辱的作為,也淪為廣場上奇情的表演。先是衝擊了社會位階,再是鬆動的自我形象;鬆動的自我形象進一步讓人質疑自我存在。――更重要的是,老公沒復活,瘋乞丐倒是落跑了,於是逼入了考驗的最核心:考驗的意義/無意義。

當受苦是無意義的,王夫人回想這一切的遭遇,不禁感到「慚」、「恨」、「羞」,不斷質疑自我形象、自我的存在,不禁一邊為丈夫收屍,一邊放聲大哭,突然一陣噁心,就吐出一個東西,不偏不倚,吐到丈夫遺體裡(還記得王先生是被撕心吧)。定睛一看,不得了,竟然是吐出一顆人心,不僅會跳動,還汩汩冒出熱氣。將吞下的痰換置成吐出的心,生命與汙穢並置,當然是仙家高人揭破浮生一具臭皮囊的生死戲法。一場神奇的換心過程就這樣開始了,整個過程最重要的就是保溫,以溫度和心跳象徵生命力,把遺體捆得密之又密,熱氣不外瀉,隔天王大哥就•蒸熟了,喔,不對,是復活了。

故事到此就算完結了。

  妙的是,最後蒲松齡下了稀奇古怪的評語。先是說,世人愚昧,明明是妖怪卻被當成美女,聽了忠言又不肯信──這部分的評論當然沒問題。

  後半是說「然愛人之色而漁之,妻亦將食人之唾而甘之矣。天道好還,但愚而迷者不悟耳。」這個故事,在作者眼中自己看到的教訓是:報應啊!老公好色,老婆就去吃人家口水(而且吃得很開心)。
  而這樣的評語,讓故事的精神內涵,變得十分俗世化,而且逸離故事的脈絡。原先是老公出軌、老婆收爛攤子的故事,在評論中,暗自掉包成老公出軌、老婆也會出軌。就算撇開對時代的成見,暫且不論妻子的出軌算不算報應,單就故事脈絡來看也是大篇題。

  蒲松齡最後以「異史氏」的口吻,加了這一段評論,大有遙追司馬遷「太史公」的意味,但是,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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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簡介:徐培晃

徐培晃,網路隱名,既已行文,本名走跳。現任職逢甲大學,著有詩集火宅一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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